轉發(fā):
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經信局,省級有關單位:
根據《關于“浙江制造精品”認定推廣和應用的實施意見》和《關于開展2021年度“浙江制造精品”申報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經企業(yè)申報、各地推薦、專家評審和公示,確定295個產品為2021年度“浙江制造精品”,經商省財政廳同意,現予以公布。
請各地及有關部門加大對“浙江制造精品”的宣傳推廣和政策支持力度,促進“浙江制造精品”在政府采購、工程建設、民生消費中的應用,并通知相關企業(yè)及時將“浙江制造精品”上架政采云平臺“制造精品館”,積極推動“互聯(lián)網+”政府采購政策的落實,不斷提升浙江制造產品市場份額和美譽度,加大自主品牌拓市場、增效益、提價值力度,促進我省制造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。詳情見省經信廳網站